序號 | 收費項目 | 資金管理 方式 | 政策依據 |
1 | 教育費附加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《教育法》,國發(fā)〔1986〕50號(國務(wù)院令第60號修改發(fā)布),國發(fā)明電〔1994〕2號、23號,國發(fā)〔2010〕35號,財稅〔2010〕103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9〕13號,財稅〔2019〕21號,財稅〔2019〕22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 |
2 | 地方教育附加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教育法》,財綜〔2001〕58號,財綜函〔2003〕2號、9號、10號、12號、13號、14號、15號、16號、18號,財綜〔2004〕73號,財綜函〔2005〕33號,財綜〔2006〕2號、61號,財綜函〔2006〕9號,財綜函〔2007〕45號,財綜函〔2008〕7號,財綜函〔2010〕2號、3號、7號、8號、11號、71號、72號、73號、75號、76號、78號、79號、80號,財綜〔2010〕98號,財綜函〔2011〕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、5號、6號、7號、8號、9號、10號、11號、12號、13號、15號、16號、17號、57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9〕13號,財稅〔2019〕21號,財稅〔2019〕22號,藏政發(fā)〔2011〕41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 |
3 | 森林植被恢復費 | 繳入地方和中央國庫 | 《森林法》《森林法實(shí)施條例》,財綜〔2002〕73號,財稅〔2015〕122號,財稅〔2016〕2號,藏財綜字〔2013〕26號 |
4 | 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基金 | 繳入同級財政專(zhuān)戶(hù) | 《殘疾人就業(yè)條例》,財稅〔2015〕72號,財綜〔2001〕16號,財稅〔2017〕18號,財稅〔2018〕39號,藏殘聯(lián)字〔2013〕75號 |
注:西藏自治區財政廳《關(guān)于公布自治區2019年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通知》(藏財稅〔2019〕22號)